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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岗//龙城//布吉//坂田喷淋塔粉尘处理喷漆处理装置

发布时间:2023-02-23        浏览次数:16        返回列表
前言:环保工程公司、白铁皮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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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流域综合规划》编制说明 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为适应新形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均经过多次修订。2015 年,原环境保护部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导则 水利(流域综合规划)》制订列入“十三五”期间完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标准体系的任务 之一。经原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务会讨论,标准名称改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流 域综合规划》。 标准制订项目的承担单位为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参与单位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江 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1.2 制订背景 目前,我国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依据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130-2019)、《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SL45-2006)、《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 术指导意见》(办水总[2013]158 号)等。上述技术文件被广泛应用于我国大江大河、重要中等河流 和一般中小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或专业规划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我国水资源多目标开发与管理、 流域环境保护和管理及流域可持续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上述技术文件实施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生了深刻变化,资源环境对经济增长的约束逐步强化, 生态安全、环境保护与资源可持续利用等问题日益严峻并受到高度重视。2015 年国务院颁布《水污 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提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 “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和“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等一系列要求。2016 年 2 月原环境保护部办公 厅颁布《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了 规划环评中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要求。2016 年 7 月原环境保护部颁布《“十三五” 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环环评[2016]95 号),提出“强化规划环评的约束和指导作用”“推行 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强化规划环评公众参与”和“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等要求。2016 年 10 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强调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更好地发挥环境 影响评价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2017 年 4 月 5 日原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国家环境 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流域综合规划)》 的制订任务。2017 年 6 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增加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提出“根据流域生态环境功能需要,明确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在以环境质量改善倒逼环境管理模式转变的大背景下,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脚点 转变到以推动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上,确保流域开发、利用和保护目标同步实现。目前,流 2 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尚缺乏专项技术导则可供参照,现行导则、技术规范在回顾评价和现 状调查、预测评价内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等方面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足,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 流域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需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流域综合规划》的制订。 1.3 标准制订过程 1、前期研究阶段(2015 年 1 月-2017 年 3 月) 2015-2016 年,编制单位依托“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编号:201309042) 研究成果,编制完成了《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草案)》,根据具有流域综合规划编 制经验的单位、专家及原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的意见,多次修改完善技术要点,作为编写导 则的基础资料之一。 2、编制工作方案和开题报告(2017 年 4 月-7 月) 2017 年 4 月原环境保护部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启动《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流域综合规划)》的制订工作。 编制组在归纳总结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初步确定了导则制订的技术路线,明确了主要内容, 拟定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中确定的原则、思路、工作内容以及工作进度安排,编写组编制了开 题报告。期间,编制组先后召开了多次内部讨论会,并与原环境影响评价司汇报沟通,对开题报告 进行反复讨论。 3、开题论证(2017 年 8 月) 2017 年 8 月,原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主持召开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流 域综合规划)》制订开题报告论证会,会议认为导则与水利部门重点推进的流域综合规划衔接,同时 要求导则制订过程中应充分体现“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 单”(以下简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管控思路、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编制组在 消化、吸收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对导则内容进行了完善。 4、征求意见稿编制阶段(2017 年 9 月-2021 年 3 月) 根据开题报告确定的原则、思路及工作内容,编制组编写了导则征求意见稿。2017 年 11 月 16 日,原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召开司务会,对导则征求意见稿进行审议,会议要求导则名称改 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流域综合规划》后可以按程序公开征求意见。会后,编制组结合流 域综合规划环评实施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相 关环境要素导则的技术要求,对导则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并多次征求具有流域综合 规划编制经验的单位与专家的意见,按照标准编制的要求对导则的格式、章节、文字等进行了全面 的调整,编制组完成制订导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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