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浙江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发布,明确到2025年,基本掌握全省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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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发布,明确到2025年,基本掌握全省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状况、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状况、环境与健康风险状况,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措施,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新污染物治理政策、标准、技术和监管体系基本健全。
围绕新污染物治理,《方案》提出了开展调查评估、严格源头管控、强化过程控制、深化末端治理、加强能力建设五个方面共十一项重点任务。
针对新污染物种类繁多、分布广泛、底数不清的问题,《方案》要求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橡胶和塑料制造等行业为重点,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基本信息调查。为防范新污染物产生,《方案》要求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落实淘汰限用和含量控制措施,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其中,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橡胶和塑料制造等行业为重点,落实企业(机构)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
在减少新污染物排放方面,《方案》要求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十四五”期间,以所涉新污染物为重点,开展至少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为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方案》要求加强多领域协同治理,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与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衔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建设。在夯实新污染物智治基础方面,《方案》要求探索构建新污染物治理数字化应用,贯通新污染物产生、废弃、排放全过程,逐步实现监管、预警、决策全程闭环。